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92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102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根据全资子公司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汇包装”)及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沪江”)2025 年度申请授信计划,公司预计 2025 年为沪汇包装及惠州沪江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的融资类担保(含提供反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000 万元的担保。上述额度可以在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为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现申请将上述担保之担保期限变更为: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条款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和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其余担保事项保持不变,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连续 12 个月经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金额为 15,000 万元(含
本次拟批准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4.36%。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东路 17 号
注册资本:94,500,000 元
实缴资本:94,5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秦文萍
主营业务:塑料包装、铝塑包装材料、制品及装备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12 日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161,827,137.03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32,563,734.58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129,263,402.45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20.12%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53,607,109.43 元
2025 年 1-6 月利润总额:3,055,893.00 元
2025 年 1-6 月净利润:2,853,625.45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3.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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