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代码:92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6-004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股) 来源
南京沪宏企业管理咨 实际控制 1,711,370 1.8150% 上市前取得(含
询中心(有限合伙)(以 人控制的 权益分派转增
下简称“沪宏咨询”) 持股平台 股)
南京沪恒企业管理咨 实际控制 1,667,300 1.7683% 上市前取得(含
询中心(有限合伙)(以 人控制的 权益分派转增
下简称“沪恒咨询”) 持股平台 股)
注:沪宏咨询和沪恒咨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不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 持数量 拟减持 拟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占总股 股份来 持
方式 期间 区间
(股) 本比例 源 原因
(%)
南京沪宏 不高于 0.46% 集中 自本公告 根据市场 上市前 自身
企业管理 430,000 竞价 披露之日 价格确定 取得(含 资金
咨询中心 股 或大 起 15 个交 权益分 需求
(有限合 宗交 易日后的 派转增
伙) 易 3 个月内 股)
南京沪恒 不高于 0.41% 集中 自本公告 根据市场 上市前 自身
企业管理 387,400 竞价 披露之日 价格确定 取得(含 资金
咨询中心 股 或大 起 15 个交 权益分 需求
(有限合 宗交 易日后的 派转增
伙) 易 3 个月内 股)
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
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1、沪宏咨询减持计划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斯兰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14,625
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原监事现职工代表董事郭海燕计划通过沪宏
咨询减持不超过 25,000 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取消监事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监事蒋洋、符小丽任期结束尚未届满 6 个月。原监事蒋洋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14,625 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原监事符小丽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5,400 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通过沪宏咨询减持的情形。
2、沪恒咨询减持计划中,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沪恒咨询减持的情形。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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