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0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笑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笑霞,197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
学位、研究生学历。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河海大学会计学系讲师;2014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河海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南
京理工大学会计学系教授;2024 年 1 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合
计 9 次,列席股东会合计 3 次。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票。
现 场 以通讯 委 托 出 是否连续
应出席 出 席 方式出 席 董 事 缺席董 2 次未亲 出席股
独董 董事会 董 事 席董事 会次 事会次 自参加董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会次 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数
刘笑霞 9 7 2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参加了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计 7 次。本人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并均同意提交相应董事会审议。
序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第三届董事
1 2025 年 1 月 17 日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会第四次会
议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会审计委员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2025 年 4 月 25 日 会第五次会
议 《关于公司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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