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5《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程序及相关的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重大经营和投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
化。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
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董事会对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授权的原则和具体内容。
第四条 公司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
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五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
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重大经营和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担保(即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九条 公司重大经营和投资事项权限划分如下:
(一)公司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包括企业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
利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 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事项、签 订许可使用协议等除重大经营和投资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1.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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