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公司为发起设立,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
司。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公司为发起设立,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 会信用代码为 91410100772178124Q。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10100772178124Q。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力的文件。 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可以起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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