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920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3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基本情况: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88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205 家,主要行业
为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专业技术服务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有关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执行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历史审计表现及其职业质量进行了细致的审查与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必备条件,并能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各项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4.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