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4
声明事项 ...... 6
正文 ...... 8
一、 本次发行并挂牌的批准与授权 ...... 8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挂牌的主体资格 ...... 9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挂牌的实质条件...... 10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14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7
六、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9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21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22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23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31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34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5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 36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7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7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 37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39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39
十九、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40
二十、 发行人《公开发行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42
二十一、 结论意见 ...... 43
附件 ...... 45
一、 商标 ...... 45
二、 专利 ...... 47
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公司、发行人、智新电子 指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智新有限 指 潍坊智新电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智新贸易 指 潍坊智新贸易有限公司
达新电子 指 昌乐达新电子有限公司
景新电子 指 潍坊景新电子有限公司
润新电子 指 昌邑润新电子有限公司,为报告期注销子公司
智联管理 指 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永旭精密 指 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并挂牌 指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东北证券、主承销商、保荐机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
中兴华会计师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潍坊市工商局 指 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坊子区工商局 指 潍坊市坊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当前有效的《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制定并在精选层挂
牌后实施的《潍坊智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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