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920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及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张松旺、常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1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4.22 元/股调整为 4.1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43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因个人在本次激励对象范围内,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人赵庆福、李良伟、孙绍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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