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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0:16:04 股吧网页版
智新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成)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常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常成作为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参加独立董事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常成: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硕士,具备中国律师执业资格。历任中国唱片总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国
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总监,现任北京市

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总监。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前认真研
读议案资料,会上认真听取汇报,日常与公司保持联系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经
验和思考判断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董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2 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常成 8 0 8 0 0 无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内设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公司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定期报告、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和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修订内部审计制
度等相关议案,本人均出席上述会议,认真负责的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同时,本人积极与内审部门负责人沟通,及时审阅
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并就本人关注的公司内控审计重点情况
提出建议。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
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权益分派、董事高
常性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本人均出席上述会议,认真负责的审核议案内容,
在前述基础上发表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
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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