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年度目标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对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效益情况及对公司利益贡献情况给予特别奖励并计入绩效薪酬。
(四)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含税)/年,按季度发放,
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
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或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相应的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公司绩效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公司兼任两个或以上职务的,按照就高的原则确定薪酬,不重复计算。
3、薪酬发放
公司绩效薪酬包括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预发绩效薪酬为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前发放的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业绩达成情况和个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扣减已预发的绩效薪酬后,对差额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予以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及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前支付的绩效薪酬的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支付。
二、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
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良伟、孙绍斌、赵庆福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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