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26年3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上披露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12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至 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对提名的58名员工为公司激励对象均无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实施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董事、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本次确定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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