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5 22:08:40 股吧网页版
荣亿精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920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和实施力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4,732,075.8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0.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08,965.55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85%;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2,642,780.13 元,较上年期末减少 7.52%。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权责分明,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级机构在决策、监督、执行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同时,以规范岗位说明书形式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目标,建立完善严密的制衡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各层级均在授权范围内
履行职责,形成了科学有效、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会 3 次。股东会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全部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落实和执行,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董事的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权利正常行使,全体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良性运作。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认真审查相关事项,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披露相关的制度,有效实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各位董事本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认真勤勉地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确决策做了大量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主要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了 11 次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开会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5.01.0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