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920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决定聘请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其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以及个人业绩,按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①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
水平等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②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③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④内部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遵守先考核再兑现的原则。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内部董事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从而确定年度绩效薪酬。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0 万元/年(税后)。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个人业绩,按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①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②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③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
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④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遵守先考核再兑现的原则。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从而确定年度绩效薪酬。
(四)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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