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6:00:44 股吧网页版
荣亿精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事项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223

注册资本 15,728.50 万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新兴段 33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新兴段 336 号

法定代表人 唐旭文

实际控制人 唐旭文

联系人 陈明

联系电话 0573-8688 065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6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3,990.78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2,207.01 万元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22]900号文核准,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亿精密”、“公司”
或“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9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每股发行价为 3.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65.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24.88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41.0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21 号)。

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824.8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8.90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5.9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34 号)。包括初始发行(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在内的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 13,990.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783.77 万元,本次发行的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12,207.01 万元。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亿精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在尽职推荐期间,中德证券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北交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提交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德证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督导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事项,核查督
导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5、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6、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要求进行风险排查并报送报告;

7、结合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最新规则等,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及时向北交所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其他相关文件等。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发行人因存在“银行实际授信额度超出前期披露额度”、“与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