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印章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控制、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控制、信息披露。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在各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并按照有关制度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主要如下:
①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③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关联交易、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上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④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经理工作细则》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战略支撑与人才保障核心,统筹选人育人留人,助力企业稳健发展。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公司高度重视员工能力建设与人才储备,搭建员工“管理晋升+专业晋升”双轨发展通道等,构建多层次、专业化的人才引进与培育体系;除此之外,持续优化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机制,为人才引进、培养与留存提供制度保障,助力职工实现职业价值与企业发展的协同共赢。
2.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1)资金活动
公司制订了《费用报销与借支管理规定》《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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