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治国先生、赵永德先生、赵贇先生三名成员组成, 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董治国先生担任,审 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2025 年 2 月 21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会会议(5 次) 2025 年 4 月 11 日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情况报告>议案》《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
2025 年 8 月 22 日 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年报审计机构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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