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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8:41:04 股吧网页版
利通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920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第五届董事会公司拟
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6 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 3 人调整为 2 人,同
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类别股股东除外。 类别股股东除外。

股东会审议下列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会审议下列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一)任免董事;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二)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者 的报酬事项;

审议权益分派事项;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控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 (四)相关方变更承诺的方案;

(四)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员工 (五)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
持股计划; 案;

(五)公开发行股票、向境内其他证券 (六)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交易所申请股票转板或向境外其他证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
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
(六)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规则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证券发行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 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关联人
权的股份总数。 以资抵债方案、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方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案;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北京证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券交易所交易;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数。 (十)公开发行股票、向境内其他证券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 交易所申请股票转板或向境外其他证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 (十一)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务规则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权的股份总数。

票权。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
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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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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