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证券代码:920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
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363 人,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54 人,2024 年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为 29.69 亿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为 25.63 亿元,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为 14.6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56 家,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严谨性与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情况、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分工、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审,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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