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5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内部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内部董事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内部董事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是公司的员工,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领取岗位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外部董事
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度 10 万元(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1.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3.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4.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四、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所有委员均为关联董事,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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