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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44:42 股吧网页版
长虹能源:董事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7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提名寇化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谷景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寇化梦先生和谷景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6 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寇化梦先生简历

寇化梦:男,汉族,四川盐亭人,1970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电子科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毕业。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广西营销管委会主任、闽赣营销管理处处长,长虹视听公司总经理,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管理部部长、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主持经理层工作。
2.谷景钊先生简历

谷景钊:男,汉族,河南郸城人,198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九三学社社员,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历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七研究院总体设计部系统工程师,北京运通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经理,华为海洋网络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部经理,清华 x-lab 投融资中心&先进技术创新中心负责人,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项目研究总监,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集团创新中心资深研究员,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思想实验室常驻专家、战略与科技发展部战略规划专家、战略与科技发展部副部长,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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