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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54:56 股吧网页版
长虹能源: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5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及化解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公司制定了《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与合规风控部、审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小组在财务部下设工作组,由财务部协调配合工作组具体负责长虹财务公司的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长虹财务公司存贷款风险。

第二条 存贷款风险预防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在长虹财务公司存款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二)公司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督促长虹财务公司建立健全与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定时提供相关信息;

(四)实时关注长虹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加强风险监测。定期对长虹财务公司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验证;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长虹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各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贷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长虹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 风险信息报告

第四条 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每
半年由财务部根据长虹财务公司提供的资料起草风险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充分了解长虹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应定期取得
并审阅长虹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取得并审阅长虹财务公司的月报以及经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评估长虹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

第六条 定期报告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存贷款的相关数据;

(二)长虹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三)可能对该存贷款在未来造成影响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对以上各项情况的风险分析评估。

第七条 不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在长虹财务公司存贷款异动的原因,长虹
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头寸状况、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当长虹财务公司出现存贷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长
虹财务公司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董事会。

第三章 风险处置程序与披露

第九条 公司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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