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 录
引 言......4
正 文......6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6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7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7
四、发行人的设立......15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5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6
七、发行人的股本以及演变......17
八、发行人的业务......1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8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20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0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2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 ......2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2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22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22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23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23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23
二十一、发行人的员工及社会保障......24
二十二、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24
二十三、结论性意见......24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发行人、公司、 指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邦科技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A 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 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次发行可转债 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注册办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可转债管理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办法》
《可转债业务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细则》 券业务细则》
《编报规则第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
12 号》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意所需,指当时有效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 发 起 人 协 指 《关于设立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议》
三会 指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所或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
律师工作报告 指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律师工作报告》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
本法律意见 指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
《 募 集 说 明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编制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书》 指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
稿)》
《挂牌转让保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荐书》 指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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