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履行回报股 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 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相关规定,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37,853,070.76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35,824,003.73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22,592,201.18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16,627,661.66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5,964,539.5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6,326,75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转增 4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无
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3,163,375.00 元,转增 26,530,7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34,912,350.00 元)共计 113,503,000.0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30.09%,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认为:本次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权益 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将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 则,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 制订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 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不超过 70%;
4.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还应该同时满足母公司该年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a.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实现现金分红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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