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和2025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041 号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邦科
技”)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和 2025 年
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
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72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031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建邦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建邦科技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建邦科技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建邦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建邦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建邦科技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建邦科技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15 日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330,893.42 -349,143.44
租赁资产处置损益 13,728.16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10,148.11 -60,821.25
合计 441,04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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