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5
证券代码:920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薪酬构成与标准:
(一)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构成。
1、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
2、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3、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如有)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七条 薪酬发放与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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