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920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检 查,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在此基础上对本公司 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现将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100%,纳入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投资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控制。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在各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监管要求及《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并且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多项管理制度。
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与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职能,部门之间及内部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与报告关系,以确保各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及资产的维护与保管由不同的部门或人员相互牵制监督。
①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会计专业人士 1 名)。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高度重视,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
③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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