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融证券”)作为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920247
注册资本 157,544,166元
注册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邢州东大街215号
主要办公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邢州东大街215号
法定代表人 李藏稳
实际控制人 李藏稳、李藏须、孙敬花、赵春肖
联系人 李君娴
联系电话 0319-763080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本次证券发行数量 2,330.54万股
本次证券发行价格 8.00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644.32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6,680.89万元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330.54万新股,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2,330.54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44.32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1,963.43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80.89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678 号)。
三、保荐工作概述
国融证券作为华密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华密新材的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协助和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2、督导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提交的其他文件;
3、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承诺的情况,督促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事项,核查督导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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