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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2:10:54 股吧网页版
利尔达: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士远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9202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6-030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士远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士远,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2003 年 8 月至今,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2023
年 6 月至今任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财
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杭州安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浙
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2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
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潘士远 4 1 3 0 0 否 1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
范的审批程序,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人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积极出
席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
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
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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