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6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8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9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0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101 页
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102—106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6209 号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利尔达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利尔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利尔达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60007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利尔达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利尔达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及五(二)1。
利尔达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子元器件销售和技术服务业务。2025年度,利尔达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43,180.21 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利尔达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利尔达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和复核利尔达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3) 选取项目,检查账面记录的收入是否与据以确认收入的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相符;
(4) 实施分析程序,包括分析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测试;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
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及五(一)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利尔达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58,721.48 万
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 4,715.75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4,005.73 万元。
利尔达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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