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锂电”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天宏锂电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1,881,044 股(含超额配售),每股发行价格 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1,286,264.00 元(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用19,556,994.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729,269.13 元(含超额配售),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08 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3 年 1 月会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明珠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 352020100109288888 6,081,453.64
有限公司 长兴绿色支行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125801040007206 2,621.09
有限公司 长兴明珠路支行
合计 - - 6,084,074.73
注:上表余额包含相关的利息收入,不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明珠路支行账户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 万元款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号 用途 实施主体 资总额(调整 资金金额(2) (3)=(2)/
后)(1) (1)
天宏锂电 浙江天宏锂电
1 电池模组 股份有限公司 6,914.26 6,550.98 94.75%
扩产项目
研发运营 浙江天宏锂电
2 展示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4,258.67 3,475.26 81.60%
项目
合 - - 11,172.93 10,026.24 89.74%
计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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