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2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6-046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志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许志国,男,196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本科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
计师。1991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长兴化工总厂工艺技术科工程师;2000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金桥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6 年 7 月至今,任金桥
税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
如下: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许志国 7 7 0 0 0 否 5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
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参会时间 会议内容
参加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2025 年 1 月 21 日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
参加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
门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
(4 次)
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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