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诺威”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核查并出具定期现场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一诺威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海宁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俊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海宁、刘蕴松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1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 是 否 不适用
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并复制公司相关股东会、董事会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案、表决票、会议记录、决议等;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规则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是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管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资料;
2)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是
计部门(如适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如适用)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如适 是
用)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是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5.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 是
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 是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8.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主要股东明细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是否发生变化 否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持股发生变化,是否 不适用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不适用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主要机器设备;
2)查阅公司人员花名册;
3)查阅、复核公司在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4)查阅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是
立
2.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 是
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4.公司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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