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6-037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结合本次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公司2025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的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一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化学有限公司、上海东大聚氨酯有限公司、山东一诺威化学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一诺威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山东一诺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一诺威化学(泉州)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流程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明确各个高风险领域的管控目标,深入分析风险因素,制定管控应对措施,定期跟踪应对措施执行情况和管控目标的实现情况,有效管控各项风险,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主要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2025年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进行了修订,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行有效。
(2)采购与付款: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对于公司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合同签订、到货验收、付款等环节均设定了相应的流程和要求,确定了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采购部门、物流部门、财务部门各司其
职,公司通过信息系统使供应商管理、采购、付款等相关流程得到了良好的全过程控制。
(3)销售与收款:2025 年公司持续加强营销标准化建设,通过系统规范销售业务全流程管理。公司严格执行销售管理制度,明确了客户管理、销售信用、合同签订、收款等相关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确定了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及审批流程,在客户信用评估和账期管理等高风险领域采用集中评审模式,结合第三方信用保险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4)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财产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按照内控要求保证财产安全及账实一致。
(5)资金活动:公司建立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等相关管控流程,资金活动严格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通过系统管控,确保公司资金管理安全、高效。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6)合同管理:公司建立了合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按照风险等级对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合同调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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