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陈海良、徐冯逸如、武恒光、齐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总经理就 2025 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目前总股本 291,132,748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11,311,000 股后的
279,821,748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
(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11,928,699.20 元。
公司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根据《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实施派息,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公司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授予及登记工作,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以届时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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