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920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数量为 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4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6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
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保持充分的交流,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3.2026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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