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6-023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平原则,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
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某一业务主管并负责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四)职工董事,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六)薪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原则,统筹考虑普通员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订公司薪酬方案,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科、财务管理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主要包括:
(一)根据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制订和修改董事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研究董事的薪酬标准,拟定董事薪酬标准调整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
(三)对公司董事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会审核批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信息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十一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任务、岗位职责,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按月平均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任务、岗位职责,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行“基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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