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2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9.88 亿元
2025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01 亿元
2025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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