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18:49:22 股吧网页版
邦德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2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德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就职于山东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
理;1995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就职于山东经济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资产
评估教研室主任;201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山东财经大学,现任会计学院教授、资
产评估系主任;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上海锦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任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任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并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
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 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2次未亲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刘德运 9 9 0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参会并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能,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