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2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闻碧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闻碧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北
京大学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曾任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北京市汉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
独董姓 应出席 现场出 方式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闻碧静 8 3 5 0 0 否 2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制度修订、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高换届选举、关联交易等议案,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制度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了 2 次。
3.向公司提出的意见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发挥法律专业专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均被公司采纳,一是建议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使用管理。二是建议公司持续跟踪 ESG 领域监管政策与行业标准,建立健全 ESG 关键数据的内部采集、复核与管理流程,持续提升 ESG 信息披露质量。三是建议公司对现行及新制定、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强化制度宣贯与全员培训,推动各项制度有效落地与严格执行。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1)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结果、2025 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
(4)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高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
阅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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