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920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5-103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当地工商登记机关相关规定,对本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
人。 司事务的董事。
公司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法定代表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第一百五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名,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南通市登记机关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 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准。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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