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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01:23 股吧网页版
灵鸽科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选举何小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聘任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本次拟聘任的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何小飞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本次提名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委员会同意提名何小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1.何小飞简历
何小飞,男,中共党员,1978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21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高级管
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2 年 7 月至 2008 年,就职于艾欧史密斯(中国)
热水器有限公司,历任工艺主管、生产经理、精益改善高级经理等职;2008 年至 2011年,就职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任制造部经理;就职于南京未来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2012 年至 2020 年,就职于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任工厂长;2020 年至 2022 年,就职于格满林(南京)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2 年至 2024 年就职于瑞美(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任亚太区副总裁;2024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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