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 920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了监督职责,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亿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亿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亿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立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认真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对公司进行审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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