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能电力”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灿能电力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5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0,249,27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445,800.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203,775.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242,025.34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扣除保荐机构的承销保荐费
后,公司实际到账 109,677,897.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
第 4-00025 号验资报告。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125905014410602 60,560,413.68 -
合计 60,560,413.68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合计余额
30,076,227.80 元,其中,华夏银行南京分行江宁支行账户(10363000002304291 )余额20,053,323.20 元;中信银行南京阅江楼支行账户(8110501013602852304)余额 10,022,904.60元。故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余额为 90,636,641.48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445,800.80
发行费用 12,203,775.46
募集资金净额 105,242,025.34
加:利息收入 4,636,025.00
加:理财产品收益 1,949,633.47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5 年年度
1、电能质量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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