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方龙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方龙先生,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3 年至 1991 年任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科员;1991 年至 2001 年任安
徽省振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1 年至 2004 年任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至 2011 年任上海锦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11 年至今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本人履职出席会议情况如
以通 委托 是否连
现场出 讯方 出席 缺席董 续 2 次 出席股
独立董 应出席董 席董事 式出 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 东会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董 会次 数 参加董 数
事会 数 事会会
次数 议
方龙 9 9 0 0 0 否 4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及相关辅助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1 次。认真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技术发展战略及研发工作年度计划事项。
同时,2025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就公司需要独立董事独
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专项审议,确保决策的独立性和公允性。上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弃权、反对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未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未专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发展等问题沟通交流,了解、关注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增加保护社会公共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确保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现场履职义务,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达 15 天。本
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契机,积极开展现场办公与实地调研,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态势、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行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实效;与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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