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1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7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7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7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3,813.21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3,771.58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197.10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审计计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范围、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确认,了解公司当前的经营与财务概况,关注公司是否存在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就审计进展、初步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情况进行了及时交流,确保审计程序的执行充分、适当,重点关注收入确认等高风险领域。
3、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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