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6-06-09
2025 年 5 月 6 日,因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我所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3 条规定,对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6 年 4 月 29 日,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
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5,000 万元,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前述事实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9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
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6.2 条、
第 10.6.3 条规定及本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本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可以于收
到有关退市决定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复核申请。如未提出复核申请
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 6 个交易日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并
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如提出复核申请,但本所作出维持强制
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第 6 个交易日起复牌,进
入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后续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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