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证券代码:920305 证券简称:*ST 云创 公告编号:2026-047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有关情况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北证发〔2026〕3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就终止上市事项提交复核申请。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6.8 条规定,若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 6 个交易日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若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但北交所作出维持强制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第 6 个交易日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目前,公司尚未就终止上市事项提交复核申请。
二、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系统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即“退市板块”)进行转让。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公司将聘请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进入退市板块的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退市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鹏
2、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 6 号白下高新园四号楼 A 栋 9 层
3、联系方式:liupeng@cstor.cn
四、其他重要事项
1、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日前,及时了结融资融券等业务。
2、对于将在股票终止上市日至退市板块挂牌日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公司目前没有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
4、公司公告信息均以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bse.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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