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305 证券简称:*ST 云创 公告编号:2026-022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决定书暨相关银行
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决定书》
([2026]34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第五条第一项等有关规定,公司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被冻结,冻结金额合计人民币 17,998,765.69 元,冻结期限为 6 个月。本次账户冻结金额与公司公告编号 2026-019 所发布内容合计冻结金额71,615,769.22 元。
当事人对冻结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另外,公司南京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合计冻结金额为 768,100 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
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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