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920305 证券简称:*ST 云创 公告编号:2026-040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
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30 日,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部函﹝2026〕第 001 号),具体内容如下: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因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6 年 4 月 29 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披露的首个年
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5,000 万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9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交听证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若北京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将在终止上市后,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即“退市板块”),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bse.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函告。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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