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29 日以书面或电话通知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彭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高柏特、纪少东因境外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在公司股东会审核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对已有的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2.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46);
2.0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47);
2.03: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48);
2.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49);
2.05: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0);
2.06: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1);
2.0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2);
2.08: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5-053);
2.09: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5-054);
2.10: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5);
2.11: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6);
2.12: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5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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